近年来,“信托制物业”作为一种新型物业管理模式,在化解业主与物业企业矛盾、重构社区治理关系方面展现出显著成果,但实践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
在数字化时代,互联网广告已经成为商业推广的重要手段。特别是随着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的兴起,广告的形式和内容更加多样化,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和挑战。笔者此次将探讨直播、短视频等互联网广告管理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数据资产,作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进程中的新兴资产类型,正日益成为推动数字中国建设和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年)》显示,2023年中国的数字经济保持稳健增长,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左右。从资源化、到资产化、再到资本化,数据要素经历华丽蜕变、释放巨大价值。
本文拟通过国家自动化驾驶分类、无人驾驶道路责任相关法律法规来分析无人驾驶中存在的客观主体及其发生交通事故时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除了少数特殊情形,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倘若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债权受让人以及债务人之间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需要通过诉讼解决,因涉及三方主体,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是实务中经常碰到的问题。面对该问题,部分法院和地区尚存分歧,本文通过法律分析和案例,倾向于认为应根据争议的法律关系类型确定管辖法院。
从《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来看,目前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以下三种标准:第一,举债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第二,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第三,根据债权人的举证推定为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本文将以这三个标准为出发点,结合实务案例展开具体分析。
现代社会网络发达,网络交友也成为认识世界的一种方式,网线一牵,天南海北、五湖四海的人在不知真实姓名的情况下就能成为知心好友,对于好友,慷慨出借钱财的人不在少数,每天都有借钱给网友的当事人来向律师求助:对方欠债不还,只有对方微信号或QQ号或手机号或支付宝账号能起诉吗?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早就有了以下解决办法。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三条及2024年7月即将生效实施的新《公司法》第四条均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根据前述规定,似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其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也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新《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公司设立时股东的资本充实责任系对这一原则的例外与突破。
像王某一样住在一楼的业主都会有类似的困惑,一楼业主究竟需不需要交电梯费?
物业费纠纷是社区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当业主拖欠物业费或者物业管理方对物业费的收取方式存在争议时,可能引发诉讼。在处理物业费纠纷时,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至关重要。但在众多案件中又存在诉讼时效的争议,那么物业费诉讼时效到底如何计算?
近年来,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攀比之风日盛,既造成给付彩礼的一方家庭背上沉重经济负担,也给婚姻稳定埋下纠纷隐患,有的彩礼纠纷甚至引发刑事案件。
在建设工程领域中,“背靠背”条款一般会出现在分包合同中,即总包方与分包方约定,待总包方与发包方进行结算且发包方支付工程款后,总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实践中,关于“背靠背”条款的性质、效力及援用限制问题备受关注,对此作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