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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短视频等互联网广告管理的法律问题

湃亭律师事务所发布日期:2024-12-24

      在数字化时代,互联网广告已经成为商业推广的重要手段。特别是随着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的兴起,广告的形式和内容更加多样化,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和挑战。笔者此次将探讨直播、短视频等互联网广告管理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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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的定义和责任主体

      2023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对互联网广告的法律定义进行了调整,扩大了“广告主”的范围,明确了通过互联网直播推销商品或服务的主体,以及委托他人以知识介绍、体验分享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的主体,均将被认定为广告主;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根据其活动种类被认定为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直播营销人员以自己名义或形象推荐商品或服务的,还应承担广告代言人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须严格审核下一级链接中与前端广告相关的广告内容,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广告的可识别性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强调了广告的可识别性,要求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这有助于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保护消费者权益,使消费者在面对虚假或误导性广告时有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其中,①对于弹出广告和开屏广告的监管,针对弹出广告“过多过滥”的问题,《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一键关闭”情形,增设了广告发布者的法律责任,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同时,对于未经用户同意发送的互联网广告,如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信息中的广告,也作出了明确规范。②“软文广告”及博主的责任问题,对于“种草”、测评、探店类“软文”广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要求广告发布者在主页显著位置作广告标识,保障广告的可识别性。这要求博主和网红在发布推广内容时,必须明确标识为广告,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广告代言人的管辖规定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新增了对广告代言人管辖的规定,为有效规范广告代言活动夯实了基础。这意味着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进行广告代言时,需要更加谨慎,避免涉及虚假违法代言。

      随着互联网广告新业态的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互联网广告的合规提供了明确的指引,要求广告活动必须真实、合法,并坚持正确导向,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最后,笔者也要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选择在直播、短视频内进行网络购物时应注意:

①避免盲目跟风和冲动消费:不要被“优惠”“折扣”“便宜”“返现”等字眼冲昏头脑,应根据实际需求购买商品。

②选择信誉良好的交易平台及经营主体:尽量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等级和消费者评价较高的大型购物平台和网店,认真核查其公示的证照许可信息。

③警惕夸大宣传和虚假优惠:对夸大宣传、虚高原价、低价名牌等商品保持警惕,挑选有质量保障的正规商品。

④保护个人隐私:不轻易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各类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⑤确认链接安全:在付款时选择安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不轻易相信商家以任何理由要求的直接转账、扫描不明二维码等方式付款。

⑥保存消费凭证:妥善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相关凭证,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依法维权。

⑦避免私下交易:对于引导消费者绕过平台私下交易的情况,要保持警惕,可能存在较大风险。

⑧关注商品评价、重视售后保障:不要忽视商品的真实评价与其他买家的反馈而盲目下单,务必关注商品的售后服务政策,确保购买的商品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得到合理解决。

⑨提高维权意识:一旦权益受损,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也可向律师寻求法律帮助。